北京20家医院获器官移植捐献试点
卫生部昨日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及其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全国(不含港澳台)163家医院入围,有20家医院坐落于北京。
名单外医院不得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项目(分别)为心、肝、肾、肺四种器官,北京获得该资质的医院包括安贞医院、朝阳医院、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其中,解放军总医院等10家部队(医院)资质有待公示。
2007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同年,卫生部组织各省级卫生行*部门开展了对医疗机构和医师,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能力评价和执业资格审定工作,确定了164家准予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2009年8月,卫生部发出要求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审定工作。
通知中称,未通过复审的医疗机构不得继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各省级卫生行*部门收回其摘取器官《特许证》并注销相关诊疗科目。如继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北京新增两所医院
2007年的名单中,北京有18家医院可开展器官移植,此次公布的北京可进行器官移植医院中,解放军第309医院(待公示)和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新入围。解放军309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李州利表示,名单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卫生部尽量不会增加医院的数目,因为器官移植资质的审查非常严格,除了对各个医院器官移植例数和质量有严格要求外,还要看医院该科室的综合能力是否能达到标准。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初步探索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称,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得到移植。因此,人体器官存在巨大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