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目标:国家级生态市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森林覆盖率是其中一项指标。 刘东华摄
厦门人自豪,因为这座城市曾获“联合国人居奖”、“中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如今,“国家级生态市”成为厦门下一个努力目标。
“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我们怎么抓都不为过。创建生态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昨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动员部署暨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
根据《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3年底,厦门要在福建省内率先建成经济高度发达、生态高度文明的适宜发展和居住的海峡西岸最佳生态城市。这也意味着,厦门将建设为适宜居家、创业、休闲、度假的城市。
国家级生态市的考核验收,有一系列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按照丘陵地区≥4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7%,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工业用水重复率≥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等。
而“环保投资占GDP比例≥3.5%”,意味着每年厦门环境保护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3.5%以上。考核项目除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还包括经济发展,比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经济发达地区)≥8000元/人”。实际上,2010年起,厦门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就已突破万元,全省领先。
明年6月初,市*府将正式向环保部递交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申请验收报告。作为省委、省*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厦门市创建生态市是福建创建生态省的“细胞工程”。
科学发展之需 协调发展之策 改善民生之要
于伟国点明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要义,要求大力培育低碳工业,推动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资源循环利用
昨日,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动员部署暨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上,于伟国强调,要继续全力抓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他要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再创环保模范城市,是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科学发展之需、协调发展之策、改善民生之要。
他还提出,要把握产业转型升级这一关键,大力培育低碳工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生态型服务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持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与生态效益;要夯实生态环境建设这一基础,大力推动造林绿化,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提高居民的生态环境满意度;要加强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这一支撑,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加强海洋资源管理;要落实环保责任这一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督查考核,凝聚共识,真抓实干,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好成效,扎实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可清就下一段推进创建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指标,围绕提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竞争力、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提高市民对环境的满意率、提高全市环境保护的合力等五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城市。
市领导钟兴国、臧杰斌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国耀主持。 (林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