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已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
看点1: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
证监会第一时间对光大证券做出了行*处罚,但是处罚的内容是什么?证监会相关人士昨天对此做出了解释。
证监会相关人士: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的异常事件导致了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返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对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
看点2:最新进展——证监会调查取证已经完成。
对于光大证券总裁徐浩明的辞职,此前有分析认为,可能是要赶在证监会的处罚之前做出一种姿态,希望管理层能从轻发落。因此,外界都在观察证监会将对光大证券如何量刑,以及是否涉及到诉讼和赔偿问题。
如今一周过去,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调查情况进度如何,这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在提问环节,发言人不得不临时变通了提问方式,让所有媒体把关于光大证券的问题一股脑儿全部抛出来,然后发言人再汇总回答。
证监会相关人士:最新进展是,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证监会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此案属于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看点3:证监会确认——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ETF基金管理人没有违规。
在上周五的异常交易中,光大证券发现自己错误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后,并未对外界披露事实,而是在当天下午,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以求减少损失。
细节披露后,有声音认为,ETF基金管理者当时应该拒绝光大证券的申请。对这种观点,证监会相关人士回应说,经过调查,ETF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因为根据ETF合同约定,以及证券交易所ETF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投资者只要按照ETF申购赎回清单,备足有效的股票和现金,基金管理人应当确认ETF申购申请。此外,投资者申购ETF时,如果使用当天买入的股票,只要证券交易所确认股票交易成功,并进行正常结算,ETF申购申请即可确认成功。在光大证券事件中,证券交易所对光大证券当天的所有股票交易确认成功,并进行了正常结算,因此,光大证券申购ETF使用的股票有效。
证监会相关人士:综合上述情况,上证50ETF和上证180ETF(爱基,净值,资讯)基金管理人接受并确认光大证券申购ETF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根据相关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证券事件中,无权拒绝光大证券申购ETF申请,一是从实际操作来看,基金管理人未获得公开权威信息,以证明发生了异常事件,没有暂停ETF申购赎回的充分理由。二是光大证券事件不属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的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无权暂停申赎,如果基金管理人允许申购赎回,不但违法基金合同,而且影响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外界担心的,此次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可能会牵连国债期货的推出事件进一步延迟,但证监会昨天回应说,国债期货推出是国务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各项准备工作还在有序推进之中。此外,证监会正在对今后设立股市“交易熔断保护机制”进行研究。
其实,从国外市场经验看,交易“熔断”机制可以防止股市瞬间暴涨暴跌,对于中国证券交易所来说,这个机制借鉴意义越发凸显。
“熔断机制”主要是通过监测价格波动来延迟订单交易,阻止短时间内股价大幅度偏离。2010年5月6号,美国股市曾出现15分钟暴跌7%的“崩盘”,随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便提议完善实施熔断机制,规定若某只股票在5分钟内波动超过10%,将会暂停交易5分钟。
业内人士建议,沪深交易所还需要大力完善交易应急机制,一方面,对个股短时间内的巨量交易进行限制甚至暂停,降低其对股指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参考中国香港股市经验对股票竞买时的报价实行价格限制,以即时市价作为基点进行调整,限制股价瞬时暴涨暴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