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男子手持假冒购物卡商场消费近七万
*金首饰、高档香烟,一名男子很快用购物卡在一家购物中心消费了6万多元,但财务人员一核对,才发现这名男子使用的购物卡都是伪造的。
最近,乌鲁木齐公安局沙区分局接到了这起报案,这在该分局尚属首例。 10月11日20时许,在钱塘江路一家综合购物中心,一名男子手持大量购物卡,花了6万多元分3次购买了*金首饰,然后又在该购物中心烟酒专柜购买了4条高档香烟,当天共计购买货物价值67299元。 后经该购物中心财务部核对,发现该男子使用的购物卡均系伪造、假冒其他顾客的。 无独有偶,10月20日,乌鲁木齐公安局友好南路派出所又接到一起利用购物卡行骗的报案。受害人在上发表帖子求购乌鲁木齐友好路一商场的购物卡,一名男子打电话联系了受害人,表示手中有5万元购物卡将8折出售,双方约好在当天16时在该商场见面 ,见后对方将5张卡给了受害人,受害人将4万元现金给了男子。谁知道,等受害人在商场消费时,却发现卡内根本没钱。 据了解,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侦破中。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需复制顾客的购物卡数据,并具备制卡设备才能制作假冒购物卡,因此提请各购物中心注意发行、使用购物购物卡的大型商场要加强内部防范,对制卡技术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对制卡设备、刷卡机等加强管理,以防止客户信息泄漏, 购物卡被复制造成财物损失。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从他人手中购买购物卡,一旦购买,也要向商家核实辨明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