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络保险监管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完善络保险监管制度为保障,以防范化解络保险创新风险为目标,切实加强保险消费者风险教育工作,加大络保险犯罪打击力度,着力构建加强络保险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
(一)调研了解络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根据职责分工,调研了解本领域络保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前景展望以及完善络保险监管的对策分析。(2014年,发改部、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分工负责)
(二)完善络保险监管制度。在梳理现行有关络保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加快制定并逐步完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络业务监管制度。(2014年,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分工负责,发改部、消保局、法规部、财会部、统信部、国际部、稽查局配合)
(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保险机构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将络保险纳入2014年专项检查或综合性检查计划,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2014年,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分工负责)
(四)加大保险消费者风险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指导行业组织和保险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络保险风险纳入2014年消费者教育和公众宣传工作,通过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提醒保险消费者认清新型保险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切实提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2014年,公众宣传活动由办公厅牵头,消费者教育由消保局牵头,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稽查局配合)
(五)加强监管协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络保险犯罪打击力度,适时开展打击络保险犯罪专项行动,对于络保险犯罪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切实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协作,密切关注络金融创新趋势,拓宽协作空间,提升协作效能。(长期工作,稽查局牵头,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配合)